因為根據《都市計畫法》和《建築法》規定,道路用地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,它的法定用途是「供車輛與行人通行」,即使目前還沒開路、也沒人走,這塊地也不能擅自使用。
❌ 不能蓋房子
無法申請建照,任何建築行為都是違建。
❌ 不能圍起來
就算是自己名下的地,也不能設圍籬或鐵皮阻礙通行。
❌ 不能堆東西或停車
停車、放建材、設貨櫃,這些行為都可能被視為違法占用。
❌ 不能變更用途
想從「道路」變更成「住宅區」或「建地」?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❌ 不能強迫政府徵收補償
很多人以為「我的地政府劃成道路,就該補償我」,但事實是:政府不啟動徵收,你一毛都拿不到。